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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16: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主任會議提交的關于廢止《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fā)管理條例》等兩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議案。經過審議,對《杭州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fā)管理條例》、《杭州市城鎮(zhèn)房產糾紛仲裁條例》,決定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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