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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6:58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在吊運機械設備、構件時吊點位置應采用原設計的吊耳或吊環(huán)起吊。
2、吊運的設備或物件沒有吊耳或吊環(huán)時,可在設備兩端四個點上捆綁吊索,然后根據(jù)設備的形狀通過適當調(diào)整選擇吊點,使吊點與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
3、平吊長形物件,兩個吊點的位置應在距重心相等距離的兩端(因重心在中間),吊力的作用線應通過重心。豎吊物件的吊點位置應在重心的上端。
4、吊運方形物件時,四根吊索應栓在吊物重心的四邊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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