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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與政策:抵押房地產(chǎn)的占用、管理與處分

2014-11-24 13:42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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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ㄒ唬┑盅喝藢Φ盅悍康禺a(chǎn)享有法定與約定的權利

  己作抵押的房地產(chǎn),由抵押人占用與管理。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的房地產(chǎn),抵押房地產(chǎn)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ǘ┑盅喝素撚芯S護抵押房地產(chǎn)的義務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chǎn)占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chǎn)的安全與完好。

 。ㄈ┑盅喝藨斪袷胤课莶疬w規(guī)則

  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己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chǎn)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chǎn),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ㄋ模┑盅簷嗳擞袡嘁筇幏值盅悍康禺a(chǎn)的情況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shù),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xié)議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chǎn)的;

  4.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chǎn)的;

  5.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抵押權人處分抵押房地產(chǎn)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產(chǎn)為共有或者出租的,還應當同時書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同時,抵押權人應當與抵押人協(xié)商處分抵押的房地產(chǎn);同一房地產(chǎn)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抵押登記的先后順序受償;但對于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yōu)先受償。

 。ㄎ澹┨幏值盅悍康禺a(chǎn)的中止情況

  1.抵押權人請求中止的;

  2.抵押人申請愿意并證明能夠及時履行債務,并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

  3.發(fā)現(xiàn)被拍賣抵押物有權屬爭議的;

  4.訴訟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產(chǎn);

  5.其他應當中止的情況。

 。┨幏值盅悍康禺a(chǎn)所得金額的分配順序

  1.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chǎn)的費用;

  2.扣除抵押房地產(chǎn)應繳納的稅款;

  3.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及支付違約金;

  4.賠償由債務人違反合同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害;

  5.剩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地產(chǎn)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債務和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索不足部分。

責任編輯: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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