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0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8日-7月2日
文件摘要 | |||
報名時間: | 6月8日-7月2日 | 交費時間: | 6月28日至7月2日 |
報名方式: | 網上報名 | 準 考 證: | 考試前7-20天內 |
確認時間: | 6月28日至7月2日 | 考試時間: | 10月23日至24日 |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 [2010]35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8日9:00-7月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附件2。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ǘ┙毁M及報名確認
1、2010年6月28日至7月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請在以上時間內帶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xù))地點: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電話:0752—2872708。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考后審核方式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10月23日 | 上午 | 9:00—11:30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下午 | 2:00—5:00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10月24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
下午 | 2:00—6:00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從2004年起,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具體內容見附件5。
三、考試方式
?。ㄒ唬┰靸r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考科目。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仍為4科。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yè),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三)《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ㄎ澹┎莞寮堄煽键c統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立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市的考生??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ㄈ┳C書發(fā)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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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略)
3.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情況匯總表(略)
5.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附件1
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yè)
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子專業(yè)。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yè)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專業(yè),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科目;其他報“土建”專業(yè),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科目。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中,從事工程建設、計價、評估、評價、技術經濟分析和工程造價(工程估、概、預、結、決算)審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均可報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粵)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者,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邆湎铝袟l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四科”):
1.工程造價專業(yè)大專畢業(yè)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yè)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yè)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2年。
?。ǘ┚邆湎铝袟l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科(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yè),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yè)務滿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yè),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yè)務滿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yè),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yè)務滿2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0月22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用A4紙自行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略)
附件3
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23.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造價工程師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4.考四科 | 01 | 土建專業(yè)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
4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
02 | 安裝專業(yè)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
5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說明: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yè)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略)
附件5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大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必將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告知考生,注意學習了解有關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涉及的相關內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guī)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網站www.cpta.com.cn下載。
四、關于考試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計量部分,說明如下:
?。ㄒ唬?按照《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和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均需掌握。
?。ǘ?在《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上述兩個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的不同之處在考試中不作要求,試題只涉及共同部分。
附: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略)
二○○四年四月二日
如對本通知有疑問,可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http://www.gdkszx.com.cn),或致電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752-2872708)咨詢。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