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1 15:52 來源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合同變更的概念
1.狹義變更
。1)客體與內容的變更
。1)主體變更就是合同的轉讓
2.廣義變更
合同主體、客體、內容至少一項要求發(fā)生變更
(二)合同變更的類型
1.約定變更
當事人協商一致
2.法定變更
滿足特定條件下,當事人不經過協商而變更
(三)合同變更的條件
1.合同關系已經存在
2.合同內容需要變更
3.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或法院判決、仲裁庭裁決,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規(guī)定
4.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要求的方式
(四)合同變更的效力
1.已發(fā)生變更的部分以變更后為準
2.已經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變更而失去法律依據
3.未變更部分繼續(xù)原有的效力
4.合同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五)施工合同變更
1.工作數量的改變
2.工作質量或特性需要改變
3.約定的工程技術規(guī)格改變
4.合同項下任何
5.工期改變
6.工作順序或施工方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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