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15:58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隨著2012定額出現(xiàn),根據[京建法(2013)7號]文件規(guī)定:
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擴建、整體更新改造及復建的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應按2012年預算定額執(zhí)行。
2001定額將逐漸淡出預算人員的視線,因此還是多寫點2012定額的東西比較好。
一些童鞋問:2001定額計價取費中的臨時設施費在2012定額、清單計價中怎么沒有。
其實不是沒有,只是表現(xiàn)形式不同而已。對于如今日益強調的安全文明施工,這個在2001定額還不怎么受待見的項目,如今成了措施費里第一項,而2012定額的臨時設施費就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中了。
至于,有的童鞋問的臨時設施的一些細部內容定額是否沒有考慮,比如用C25與C30鋪的臨時路面,價格是不同的,但計價卻沒變。其實定額取費對這方面沒有那么細致的劃分,臨時設施費相對整個工程而言所占比重比不是很大,臨設經常外包,也比較容易根據取費進行投標控價。
責任編輯: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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