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關于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等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社會工作者、管理咨詢師、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資格考試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 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省直屬考區(qū)
審查時間:2015年8月12日-14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審查地點: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湖南人才市場二樓。
(二)其它考區(qū)(含長沙市)
具體形式各地自行安排,應試人員可登錄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試網(wǎng)站查詢。資格復審工作須在8月14日17:00前完成。
三、 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所在考區(qū)進行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jīng)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應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以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除提供本人非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外,還應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此外還必須提交以下相關佐證材料:
1、可以通過網(wǎng)站查詢的學歷,需提供學信網(wǎng)賬號、密碼并在學信網(wǎng)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無法通過網(wǎng)站查詢的學歷,需提供由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jīng)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核對后退回原件,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其它事項
(一)滾動考試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當年年底(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逾期仍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同放棄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安排資格補審,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試人員請關注“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證書發(fā)放公告,按公告中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資格證書。
(四)根據(j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考試機構在報名過程中不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考前須了解相關報考政策,確保所填信息特別是身份、學歷,資歷及專業(yè)等的真實、完整、有效,確保完全自己符合相應考試報考條件,如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和湘人社函〔2012〕526號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且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凡考生提交虛假材料(假身份證件、無效學歷、資歷證件、專業(yè)材料等)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弄虛作假性質嚴重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通知考生單位。考生的違法違紀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已收取的報考費用不予退還。
附件: 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信息匯總表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3月起
大綱 / 教材
預計1月陸續(xù)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5月中旬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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