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溫州市建設工程招標評標專家?guī)旃芾頃盒修k法

2006-03-29 00:00    【  【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建設工程招標評標定標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權威性, 充分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選 定中標單位的交易原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溫州市建設工程招標評標評委專家?guī)欤?統(tǒng)一由溫州建設局主管,并分別委托溫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和溫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評委庫日常管理機構)進行日常管理、各縣(市、區(qū))招投標管理機構共同使用。

  第三條 評委庫日常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㈠指導貫徹執(zhí)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㈡負責對評委專家?guī)斐蓡T(以下簡稱專家評委)的資格初審;

 、鐚x取專家評委的實施辦法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 專家評委可以是在溫州地區(qū)有一定知名度的在職或者離退休建設工程技術、經(jīng)濟和管理人員。

  專家評委由所在單位推薦或者本人自薦,經(jīng)評委庫日常管理機構初審,市建設局審批后,方可成為專家評委。

  專家評委由市建設局統(tǒng)一頒發(fā)資格證書。

  第五條 專家評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㈠熟悉建筑市場和建設工程技術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標準,有豐富的實踐工作經(jīng)驗;

 、婢哂谢蛘呦喈斢诟呒墝I(yè)技術職務,并且從事建設工程技術、經(jīng)濟管理工作滿十年以上;

 、缱杂X遵守招標工作紀律,廉潔自律,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堅持原則,抵制不正之風;

  ㈣身體健康,勝任扶植評標工作。

  第六條 專家評委的權利與義務

  專家評委享有下列權利:

 、鍖ν稑藭l(fā)表自己的意見和保留自己的看法;

 、娌皇苋魏胃深A,對投標書作出獨立評價,打分或者投票,推薦中標單位或中選方案;

 、缈梢詫υu委專家?guī)斓墓芾砉ぷ魈岢雠u意見和建議。

  專家評委具有下列義務:

 、灏匆(guī)定參加評標定標活動;

 、鎸ν稑藭鞒龅脑u價負責;

 、绫J卦u標定標工作秘密。

  第七條 在專家?guī)熘羞x取專家評委采用隨機、公開的形式,通過軟件、抽簽等方法隨機選定,根據(jù)建設工程具體民政部需要也可邀請外地專家參加評委組,被選取的正式專家評委不少于評標機構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數(shù)額應當根據(jù)基礎上規(guī)模和難易程度,由建設單位會同招投標監(jiān)理機構確定。同時,另行選取預備專家評委,數(shù)額為正式專家評委三分之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重新選取。

  ㈠選取的專家評委與招標單位、投標單位或者招標評標工程有直接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評標公正性的;

 、孢x取的專家評委因故不能出席的。

  第八條 評委機構的負責人由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擔任。評委機構成員名單應報評委庫日常管理機構或區(qū)、縣招投標管理機構批準。

  第九條 選取專家評委應當在評標前七十二小時之內(nèi)完成并及時通知專家評委本人;專家評委接到通知后,無故缺席超過兩次者,視作自行退出評委專家?guī)臁?/p>

  第十條 專家評委評標實行記名制。 專家評委應當在評分表或者投票表決表上簽名。

  第十一條 專家評委參加評標的資料歸入該招標項目的檔案。

  第十二條 專家評委評審費用由招標單位在招標項目管理費列支。

  第十三條 專家評委在評標活動中有徇私舞弊、 失去公正的行為,由評委庫日常管理機構或市招投標監(jiān)理處報請市建設局同意后取消專家評委資格。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wǎng)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