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2006-12-15 13: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臺州市國土資源局普通建筑石料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臺土告字(2006)02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經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批準,我局定于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1月16日,在臺州市地產交易中心對臺州市路橋樟岙采石場普通建筑石料采礦權掛牌出讓,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礦區(qū)的基本情況
礦區(qū)位置 | 礦區(qū)面積 (平方公里) |
資源量(333) (萬噸) |
開采礦種 |
采礦年限(年) |
起始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備 注 |
路橋城區(qū)樟岙村 |
0.0264 (約39.6)畝 |
51.414 | 建筑用花崗巖 | 1 | 95 | 50 | 出讓資源量中礦區(qū)內有49.8萬噸,礦區(qū)外北西側1.614萬噸 |
二、該礦區(qū)掛牌出讓起始價為95萬元人民幣(不含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等有關稅費)。采礦權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的10天內,一次性付清采礦權出讓金。
三、報名對象、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1、報名對象:全社會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報名。
2、報名時間: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月4日16時止的工作時間。
3、報名地點:臺州市地產交易中心(市民廣場新臺州大廈4樓410室)。
4、報名須帶資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身份證一份,個人報名的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戶口簿。
5、保證金:參加競買者在報名時須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未取得采礦權的競買人,在掛牌出讓結束后三天內憑保證金憑據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息)。
6、競買人取得采礦權后應書面承諾和實施《礦產資源合理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方案》、《礦山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方案》。
四、有關掛牌出讓及礦區(qū)詳細資料可到臺州市地產交易中心購取。
五、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聯系人和電話:
盧先生 2525033 沈先生 8685128
六、保證金可匯入任何一家銀行。
戶名:臺州市地產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臺州市農行營業(yè)部 帳號:301-900001040002783 |
開戶銀行:農行經濟開發(fā)區(qū)支行 帳號:900101040017771 |
開戶銀行:工行經濟開發(fā)區(qū)支行 帳號:1207011219049088838 |
開戶銀行:建行開發(fā)區(qū)支行帳號:2215000000231 |
特此公告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