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考試知識點:房地產損害賠償的需要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已經開始,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考試知識點提供給大家,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想要參加2019年考試的考生一定要靜下心來耐心學習,希望考生及時查看!
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考試知識點:房地產損害賠償的需要,在房地產估價考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提前掌握,為后期備考打下堅實的基礎。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還是有一定的難度,希望考生緊跟網校步伐,爭取一次直達考試。
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考試知識點:房地產損害賠償的需要
房地產損害的情形多樣復雜,主要有:
(1)使他人房地產受到污染。
(2)新建建筑物影響相鄰房屋的通風、采光、日照、景觀、視野等。(侵犯相鄰權)
(3)工程施工不慎使鄰近建筑物受損。
(4)房屋質量缺陷給購房人造成損失。
(5)修改城鄉(xiāng)規(guī)劃給房地產權利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
(6)對房地產權利行使不當限制給房地產權利人造成損失。
(7)未能履約(如未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供貨、供款等)使他人工程停緩建或延遲竣工,給他人造成損失。
(8)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給當事人造成損失。
(9)其他房地產損害。
上述各種房地產損害需要評估被損害房地產的價值減損額和相關經濟損失(如因房地產損害造成的其他財產損失、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yè)損失等),為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確定賠償或補償金額提供參考依據。
以上便是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考試知識點,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過來人”都說,備考要趁早!所以從現在開始,丟掉懶惰,脫掉拖延,加入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大軍,網校與你共前進!順利考取房地產估價師證書不再話下!加油吧,2019年備考房地產估價師的考生們!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8月9日起
大綱 / 教材
大綱使用2021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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