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3 11: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年招標師考試最新版《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
動產質權的效力
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財產的從物、享息和代位物等。關于從物,《擔保法司法解釋》第9 1條規(guī)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關于尊息,《物權法》第213條規(guī)246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孽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關于代位物,在動產質物損毀、滅失的情況下,質權的效力及于其代位物,如賠償金等。
動產質權成立之后,出質人并不喪失對質押財產的所有權。原則上,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章息,但當事人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由出質人收取孽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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