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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標師考試最新版《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
商標權
A . 商標與商標專用權的概念。商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了使其生產經營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項目有別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用具有顯著特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宇、三維標志/ 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來表示的標志。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guī)定,適用于服務商標。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xié)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商標專用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注冊的商標依法享有的專用權。由于商標有表示質量和信譽的作用,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他人使用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有可能對商標所有人的信譽造成損害,必須嚴格禁止。
《商標法》規(guī)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菅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糖注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使用注盼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B .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具體權利。
同其他知識產權不同,商糖專用權的內容只包括財產權,商標設計者的人身權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使用權是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權利,權利人也有權將商標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通過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禁止權是商標注冊人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而使用注冊商椅的權利。
C . 商標注冊的申請。商稱注冊申請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將已經或準備使用的商標,按照法定的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商標局核準注冊,授予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事實。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需要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D . 注冊商標的審查和核準。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第一,初步審定和公告。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曰起9 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初步審定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0 申請,不予公告。
第二,異議程序。對初步審定的商標, 自公告之日起3 個月內可以提出異議。一般情220 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況下,只有初步審定商標的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但是,對于初步審定商標使用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和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申請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過調查核實后, 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 2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 5 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核準注冊。對初審公告的商標,在規(guī)定的異議期間內沒有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
E . 注冊商標的續(xù)展、轉讓和使用許可。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 0 年, 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 2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
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 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 0年。
注冊商標的轉讓是指商標專用人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并由其專用的法律行為。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將商標連同企業(yè)或者商譽同時轉讓,也可以將商標單獨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靖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法律行為。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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