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13:41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人的分類及基本要求
招標投標活動的當事人是指招標投標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包括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等!墩袠送稑朔ā芳啊墩袠送稑藢嵤l例》賦予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jiān)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招標人是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招標人分為兩類: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組織!墩袠送稑朔ā窙]有將自然人定義為招標人。
法人,是指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包括企業(yè)法人、機關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及社會團體法人。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如:依法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合伙組織、企業(yè)的分支機構等。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依法提出招標項目和依法進行招標兩個條件后,才能成為招標人。
招標人依法提出招標項目,是指招標人提出的招標項目必須符合《招標投標法》第9條規(guī)定的兩個基本條件:一是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xù),取得批準;二是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和簽訂合同等程序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只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才能稱為招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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