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15:46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投標行政爭議的解決程序
發(fā)生招標投標行政爭議,民事主體可以首先提出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后結果不滿意的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民事主體也可以不通過行政復議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解決行政爭議。但是,如果民事主體已經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并且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民事主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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