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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14:3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滿足我市城市建設快速發(fā)展的需要,現將申報2009年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準備編制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應符合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節(jié)能、節(jié)水、節(jié)材、節(jié)地、環(huán)保、資源節(jié)約與綜合利用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等政策的規(guī)定。
2、準備編制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應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總體形勢,滿足我市生態(tài)城市建設的需要,為保障公共利益、促進工程建設行業(yè)發(fā)展和技術水平提供依據。
3、今年工程建設標準編制工作重點應圍繞建筑工程、巖土工程、環(huán)境工程、市政工程及新型建材、固廢處理、質量安全、工程防災等方面開展新編和修編工作。
4、新編和修編標準應基于成熟技術或科研成果通過工程實踐檢驗的技術總結提煉而成,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5、申報新編天津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主編單位,要在《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書》中說明編制該標準的目的、意義和必要性;擬編標準是否已有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其他省市是否已有類似地方標準以及標準編制大綱(包括:主要章、節(jié)的標題及簡要內容)
6、申報修訂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的主編單位(五年以內的標準),要在《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書》中說明標準修訂的原因、目的及修訂的主要條款和內容。
7、申報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的主編單位要填寫《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書》一式二份(《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書》可在天津市建委網站www.tjcac.gov.cn下載中心欄目下載)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將《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申報書》報到市建委科教處。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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