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4 10:40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印發(fā)全國航道管理與養(yǎng)護發(fā)展綱要(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fā)展的意見》,指導今后5年我國航道管理與養(yǎng)護工作,提高航道管理與養(yǎng)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全國航道管理與養(yǎng)護發(fā)展綱要(2011-2015年)》,現予印發(fā)。請各地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文檔附件:
全國航道管理與養(yǎng)護發(fā)展綱要(2011-2015年).doc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