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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10:4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guān)于發(fā)布《運河通航標準》(JTS180-2-2011)的公告
現(xiàn)發(fā)布《運河通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本《標準》為強制性行業(yè)標準,編號為JTS180-2-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第1.0.3條、第4.1.3條、第4.2.1條、第4.5.3條、第4.5.4條、第4.5.5條、第5.4.1條、第5.7.2條、第6.2.3條和第6.2.4條中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
本《標準》由交通運輸部組織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等單位編制完成,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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