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1 08:59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發(fā)布《港口碼頭結構安全性檢測與評估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有關企事業(yè)單位:
為指導港口碼頭結構安全性檢測與評估工作,提高港口碼頭運行使用安全性,現發(fā)布《港口碼頭結構安全性檢測與評估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本《指南》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及時將發(fā)現的問題和意見函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技術管理處,郵政編碼:100736)和《指南》編寫組(地址:廣州市前進路157號,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郵政編碼:510230),以便修訂時參考。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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