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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8 13:47 人事考試教育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招標公告發(fā)出后是否允許終止項目的招標?
招標師回復:不允許!國內法規(guī)規(guī)定,除有正當理由外,招標人在發(fā)出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后終止招標的,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給予警告,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給投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投標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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