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建筑文苑 > 工程管理 > 正文

工程索賠案例分析

2010-10-14 11:04  來源于網絡  【  【打印】【我要糾錯】

  摘 要:本文通過實際索賠案例的分析,介紹了索賠定義、原則和程序,簽訂單價包干合同時,要注意風險的分配,風險轉移要考慮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施工單位自己要有成本風險控制意識。施工單位索賠時注意的問題。通過建立Partnering 模式順利實現(xiàn)項目目標,減少索賠發(fā)生。

  1、索賠案例背景資料

  工程項目在珠江新城,東面為30米華穗路,北面為20米華利路,西面為20米規(guī)劃路,南面為10米規(guī)劃路,商住樓為1棟12層框架結構,建筑面積9950㎡.業(yè)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資金已到位,施工許可證已領取,基本具備開工條件。本工程采用直接與xx股份公司議標,采用單價包干合同, 按880元/平方米單價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開工,開工后工程基本順利,2004年5月結構封頂,6月份上旬完成砌體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單價過低,在施工期間鋼筋等主要材料價格上漲過快。由于xx股份公司為外地首次來廣州施工企業(yè),不了解廣州當?shù)貎r格水平,同時也未考慮材料漲價風險,合同價格定得過低,建議業(yè)主按實際鋼筋價格上漲水平調整合同單價。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與業(yè)主差別較大,最終xx股份公司選擇退場,業(yè)主重新選定xx建安公司進場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終訴諸于法律。

  2、案例分析

  索賠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guī)定及慣例,當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給予賠償或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具有三個基本特征:其一,索賠是雙向的,不僅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索賠,發(fā)包人同樣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賠。其次,只有實際發(fā)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再次,索賠是一種未經對方確認的單方行為,其對對方尚未形成約束力,這種索賠要求能否得到最終實現(xiàn),必須要通過確認(如雙方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后才能定奪。

  本案例中施工單位因鋼材價格上漲要求索賠,調整合同價格,經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價款與支付中有以下結算規(guī)定:

  1、本工程計費面積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單價包干,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875.6 萬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慮工地周圍環(huán)境、交通道路、現(xiàn)場地質條件、周圍地下管網、現(xiàn)場條件、承包范圍、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并已考慮施工技術措施、安全維護、工期內趕工等因素。乙方為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組織中的所有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不再另外計取。

  3、按國家規(guī)定應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負責繳納。

  4、在合同確定的施工圖紙設計基礎上,變更修改分部分項工程帶來的費用變化在±2%范圍內時,結算時不予考慮。超過±2%時及增加工程(簽證工程、圖紙外、超出附件一范圍的工程)按以下取費標準

 。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按穗建價(2002)363號文和本合同附件一所確定的標準計費;安裝工程按2002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及《廣州地區(qū)安裝工程常用項目補充綜合定額》。土建及安裝均按廣州市三類工程總價下浮3%計取。材料調差按施工期當季度市場材差。

  條款未對材價格上漲等合同價格影響因素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考慮到本合同為單價包干合同,建筑面積按實際計算。價格上漲屬于xx股份公司的風險,應在議標時考慮在包干單價中,且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也無異議。故業(yè)主未同意此項索賠要求。

  xx股份公司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重新編制預算價為800.569萬元,編制預算標準參考合同規(guī)定的變更修改分部分項工程帶來的費用變化取費標準。材料價格按XX市場信息價調整。業(yè)主不同意此預算,原因是預算編制依據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議標中xx股份公司是考慮自己的實力向業(yè)主作出了優(yōu)惠,不能簡單參照增加工程結算辦法,只能按合同單價水平。

  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約定》中3.4規(guī)定: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首先應本著友好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最終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XX市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如下:

  甲乙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結算辦法編制預算,但要考慮優(yōu)惠比例,即考慮預算價與合同價的比值,同時按甲乙雙方及監(jiān)理確認的工程量計算,最終確認完成工程價款為600.2316萬元。

  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議標完成后,簽訂了剩余工程補充協(xié)議價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價款為948.2316萬元,比原合同價要高,且在訴訟期間,浪費了時間,影響工程工期。

  3、總結及經驗教訓

  3.1處理索賠應按以下原則:

  3.1.1、此項索賠是否具有合同依據、索賠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當

  具體來說,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總工期延誤;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承包人按合同規(guī)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以上是索賠得以成立的先決條件。

  3.1.2、在索賠事件初發(fā)時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

  按國際慣例,凡遇偶然事故發(fā)生影響工程施工時,承包商有責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盡力挽回損失。如確有事實證明承包商在當時未采取任何措施,業(yè)主可拒絕其補償損失的要求。

  3.1.3、認真核定索賠工期、款額,肯定其合理的索賠要求,反駁、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使之更加合理、準確,如確定工期索賠,要看被延誤的工作是否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只有位于關鍵線路上的工作內容的滯后,才會影響到竣工日期。在審核停工損失中,不應以日工費計算,通常采取人工單價乘以折算系數(shù)計算;停駛的機械費補償,應按機械折舊費或設備租賃費計算,不應包括運轉操作費用。再如施工期間遭遇不可抗力,對承包方的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不予補償,但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3.1.4費用索賠以補償實際損失為原則,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兩個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旅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是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fā)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賠償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賠償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在本案例中,施工單位要索賠,但要遵循索賠的原則和程序,不能漫天要價,不考慮事件發(fā)生的實際情況,且在索賠期間自動撤場,未采取積極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連續(xù)施工。業(yè)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財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進入正常施工狀態(tài)。

  索賠計算要有依據,不能憑空想象。要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簽訂的合同、雙方協(xié)商文件、簽證、會議紀要等為依據。

  對于單價包干合同,要注意風險的分配,風險轉移要考慮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誰最有能力解決風險問題就由誰來承擔風險。如果雙方對工程可能遇到的情況估計不足,可以考慮采用可調單價合同,這樣一來對雙方都可以減少風險,達到共贏的局面。

  3.2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得到有關風險控制經驗及教訓:

  3.2.1、首先施工單位自己要有成本風險控制意識。只要一接到施工項目就一定贏利的時代已經過去。建筑市場已由買方市場轉變?yōu)橘u方市場,市場競爭激烈,如果建筑單位的成本控制不嚴格,就會造成項目虧本。所以施工單位也應加強成本控制和風險意識。特別是項目施工過程中的造價風險因素分析、識別、歸類、控制、轉移或消化。在項目班子的組成上,安排既懂技術又對風險控制熟悉的造價工程師,任命造價風險意識強的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班子的組建工作。

  3.2.2在簽定合同中要注意材料價差調整條款,合同內規(guī)定主要材料上漲的調值公式。參照經常使用專門的調價公式(考慮主要材料上漲):Pn=a+bLn/L0+cEn/E0+dMn/M0+…(其中a為固定值,指合同中不參與調價部分如利潤、管理費、稅金等,b、c、d為主要材料占造價比例,且a+b+c+d=1.L0、E0、M0為投標截止前一個月物價指數(shù),Ln、En、Mn為驗收計價前一個月物價指數(shù))。避免業(yè)主通過不公平的合同條款將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全部轉嫁給施工單位。

  3.2.3與材料商的強強聯(lián)合協(xié)議,轉移材料價格上漲帶來的風險。預測材料價格的變化趨勢,加強成本風險管理。

  3.2.4建筑企業(yè)應建立行業(yè)協(xié)會,通過協(xié)會的指導及協(xié)調作用,加強整個施工企業(yè)的抵御風險能力。

  3.2.5、同時業(yè)主也要轉變觀念,不能將所有風險都轉嫁給施工單位,要有風險共擔的意識。不然就會造成施工單位嚴重虧損,無法繼續(xù)施工,最終退場。業(yè)主不得不重新委托其他施工單位施工。既耽誤工期也浪費成本。本案例中如果設置了調價公式,對主要材料的價格波動進行約定,合理考慮價格風險,就可以減少雙方的爭議。

  3.2.7、對于施工單位的違約,在簽訂合同時業(yè)主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提供履約保函,減少因施工單位違約造成的損失。本案例中由于xx股份公司退場,增加造價72.6316萬元,如果xx股份公司提供了履約保函,甲方將處于有利位置,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3.2.8、索賠應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盡量減少訴訟,主要是訴訟需要大量時間、人力、財力,對雙方都是個損失。

  3.2.9、施工單位索賠時要注意索賠技巧。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索賠談判,一定要發(fā)揮公關能力,注意搞好私人關系,避免和業(yè)主發(fā)生沖突,多談干擾的不可預見性,少談業(yè)主的個人失誤;多談困難,多訴苦,給業(yè)主一個受損者的形象。既能爭取業(yè)主的同情和支持,又能雙贏是原則性索賠談判追求的最終目標。

  3.3選擇一種好的合同管理模式對項目成功影響巨大,Partnering 模式(伙伴關系)對此案例有借鑒作用。Partnering 模式是指項目參與各方為了獲取特定的商業(yè)利益,充分利用各方資源而做的一種相互承諾。信任、承諾、共享是 Partnering 模式三大基本要素,信任是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因素。信任既包括各參與方彼此的信任,也包括各參與方內部信任,即參與方的執(zhí)行員工對 Partnering 模式理解和支持。彼此之間的信任達到一定成熟度,監(jiān)督和防范減少,參與的一方違反合同而帶來的可能損失,隨著信任水平的提高而為此付出的成本急劇上升。合作伙伴式管理既可以保持分工的效率,又可以獲得合作的好處。Partnering 模式除了正式的合同之外,參與各方彼此之間還要簽訂一份非合同式的協(xié)議,在協(xié)議中有專門的爭議處理系統(tǒng),采用Partnering 模式可以減少爭議和訴訟的發(fā)生。

  4、結束語

  工程索賠廣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項目管理者應從項目整體角度出發(fā),處理索賠要利于項目目標實現(xiàn),進而達到成本、質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時應注意風險的分配及轉移,減少不利于項目成功的因素。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采用Partnering 模式進行項目管理,減少索賠發(fā)生。

延伸閱讀:工程 索賠 合同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