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16:06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提問】有一個合同,簽訂的是投標范圍內的是120萬,增減工程按2008年消耗量定額及清單計價方式計算后,按標底與合同價的下浮比例下浮進行調整,請問這個結算應該怎么辦理?增減的工程有與合同內容相同的項目,有與合同內容不同的項目,我只是想問與合同相同的項目是重新組價,還是以合同內相同項目的價格辦理結算。
【答案】學員ferty,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相同的按合同價,不同的按合同價格水平編制報批。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