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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2 14:56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項目 | 訴訟時效的中止-時效先停止再繼續(xù)計算(PAUSE) | 訴訟時效的中斷-時效重新計算(Restart) |
內(nèi)涵 | 訴訟時效中止,從原因消除之日起,時效繼續(xù)計算 | 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
特征 | 客觀的、外界的原因 | 主觀的、當事人之間的原因 |
條件 | ·不可抗力 ·其他客觀障礙 |
·起訴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
限制 | 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最后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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