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3 13:06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建筑結構的檢測可分為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和既有建筑結構性能的檢測。
2、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檢測情況規(guī)定:
1)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檢驗數量不足;
2)對施工質量的抽樣檢測結果達不到設計要求;
3)對施工質量有懷疑或爭議,需要通過檢測進一步分析結構的可靠性;
4)發(fā)生工程事故,需要通過檢測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對結構可靠性的影響。
3、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既有建筑結構現狀缺陷和損傷、結構構件承載力、結構變形等涉及結構性能的項目進行檢測:
1)建筑結構安全鑒定;
2)建筑結構抗震鑒定;
3)建筑大修前的可靠性鑒定;
4)建筑改變用途、改造、加層或擴建前的鑒定;
5、建筑結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要繼續(xù)使用的鑒定;
6)受到災害、環(huán)境侵蝕等影響建筑的鑒定;
7)對既有建筑結構的工程質量有懷疑或爭議。
4、建筑結構的檢測應為建筑結構工程質量的評定或建筑結構性能的鑒定提供真實、可靠、有效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
5、建筑結構的檢測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和建筑結構工程質量評定或既有建筑結構性能鑒定的需要合理確定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案。
6、對于重要和大型公共建筑宜進行結構動力測試和結構安全性監(jiān)測。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