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11:0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可行性研究應對項目進行方案比較,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和經濟上是否合理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論證。經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和進行初步設計的依據(jù)?尚行匝芯繄蟾妫身椖糠ㄈ耍ɑ蚧I備機構)組織編制。
2、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guī)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1993]112號)編制。
3、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報批。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組建方案及運行機制、資金籌措方案、資金結構及回收資金的辦法,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附具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簽署的規(guī)劃同意書、對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書面審查意見。審批部門要委托有項目相應資格的工程咨詢機構對可行性報告進行評估,并綜合行業(yè)歸口主管部門、投資機構(公司)項目法人(或項目法人籌備機構)等方面的意見進行審批。
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在主要內容上有重要變動,應經原批準機關復審同意。項目可行性報告批準后,應正式成立項目法人,并按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管理。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