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11:24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見證檢測的檢測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行政法規(guī)及標準的要求規(guī)定。
2、見證人員應由具有建筑施工檢測試驗知識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
3、見證人員發(fā)生變化時,監(jiān)理單位應通知相關單位,辦理書面變更手續(xù)。
4、需要見證檢測的檢測項目,施工單位應在取樣及送檢前通知見證人員。
5、見證人員應對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全過程進行見證并填寫見證記錄。
6、檢測機構接收試樣時應核實見證人員及見證記錄,見證人員與備案見證人員不符或見證記錄無備案見證人員簽字時不得接收試樣。
7、見證人員應核查見證檢測的檢測項目、數量和比例是否滿足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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