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08:41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學員問題】濕陷性黃土場地地下水位上升時建筑物的設計措施?
【解答】1、對未消除全部濕陷量的地基,應根據地下水位可能上升的幅度,采取防止增加不均勻沉降的有效措施。
2、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布置,應力求簡單、規(guī)則。當有困難時,宜將建筑物分成若干簡單、規(guī)則的單元。單元之間拉開一定距離,設置能適應沉降的連接體或采取其他措施。
3、多層砌體承重結構房屋,應有較大的剛度,房屋的單元長高比,不宜大于3.
4、在同一單元內,各基礎的荷載、型式、尺寸和埋置深度,應盡量接近。當門廊等附屬建筑與主體建筑的荷載相差懸殊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體建筑下沉對門廊等附屬建筑的影響。
5、在建筑物的同一單元內,不宜設置局部地下室。對有地下室的單元,應用沉降縫將其與相鄰單元分開,并應采取有效措施。
6、建筑物沉降縫處的基底壓力,應適當減小。
7、在建筑物的基礎附近,堆放重物或堆放重型設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小附加沉降對建筑物的影響。
8、對地下室和地下管溝,應根據地下水位上升的可能,采取防水措施。
9、在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應根據填方厚度、地下水位可能上升的幅度,判斷場地轉化為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的可能性,并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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