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 09:34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招標是國際工程承包合同訂立的最主要形式。
2、國際工程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①合同管理;②計劃管理;③成本管理;④財務管理;⑤物資采購管理;⑥質量管理;⑦分包商管理;⑧移交和竣工驗收管理。
3、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協(xié)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
4、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常用的ADR方式有:①仲裁;②FIDIC合同條件下的工程師仲裁;③DRB方式;④NEC裁決程序。
5、FIDIC合同條件規(guī)定的糾紛解決的程序:①記錄糾紛;②工程師準仲裁;③友好協(xié)商;④正式仲裁。
6、DRB(糾紛審議委員會)的工作程序:①現場訪問;②糾紛提交;③聽證會;④解決糾紛建議書。
7、DRB的優(yōu)點:①了解項目管理情況及其存在的問題;②DRB委員不帶有任何主觀傾向或偏見,且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和實踐經驗;③可以及時解決糾紛④DRB費用較低;⑤容易被雙方所接受;⑥不具有終局性和約束力。
8、NEC(新工程合同)裁決程序:①早期預警程序;②補償事件程序;③裁決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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