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13:5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Ⅰ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圖紙會審
1)圖紙會審由建設(監(jiān)理)單位組織,設計單位交底,勘察、施工等單位參加(含分包)。
2)圖紙會審前各單位應做好圖紙自審,形成自審記錄,報建設(監(jiān)理)單位并由其轉交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準備。
3)圖紙會審紀要由施工單位按建筑、結構、安裝等順序整理、匯總,各單位技術負責人會簽并加蓋公章形成正式文件。
4)圖紙會審紀要是正式文件,不得在紀要上涂改或變更。
5)對圖紙會審提出的問題,凡涉及設計變更的均應由設計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發(fā)出設計變更單(圖),重要設計變更應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后方可實施。
6)圖紙會審的主要內容:設計是否符合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標準和施工技術裝備條件;特殊技術措施在技術上是否有困難、能否保證施工安全;特殊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等是否滿足需要;建筑、結構、水衛(wèi)、電氣、設備等之間有無矛盾;圖紙尺寸、座標、標高及管線、道路交叉連接是否正確;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清楚、明確;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意見是否已反饋并通過其認可。
(2)設計變更
1)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不合理,或因施工條件、材料規(guī)格、品種、質量不能夠完全符合設計要求需進行施工圖修改時,應由設計單位修改設計并由建設(監(jiān)理)單位簽認。
2)建設(監(jiān)理)單位對建筑工程提出的修改意見,須設計單位同意并由其修改設計。
3)涉及工程規(guī)模、規(guī)劃、環(huán)境、消防、人防等政府監(jiān)管內容的修改,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4)設計變更應及時辦理,內容必須明確具體,變更應注明原圖號,必要時應附圖。
5)設計變更應嚴格執(zhí)行變更簽證制度,重要設計變更應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后方可實施。
6)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應通過工程總包單位確認后,方可辦理設計變更。
7)所有設計變更應匯總于設計變更匯總記錄。
(3)工程洽商記錄
1)工程洽商是有關單位就技術或其他事務交換意見的記錄文件,其內容涉及設計變更的,應由建設(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各方簽認并滿足設計變更記錄的有關規(guī)定。不涉及設計變更的,由洽商涉及各方簽認。
2)工程洽商記錄按日期先后順序編號。
3)工程洽商經簽認后不得隨意涂改或刪除。
4)工程洽商記錄原件存檔于提出單位,其他單位可復。◤陀〖⒚髟娣盘帲
Ⅱ 核查辦法
(1)核查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程序是否正確,各方人員是否按規(guī)定要求到位,相關的主要負責人簽字是否完整。
(2)核查重要設計變更是否有經過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3)核查涉及工程規(guī)模、規(guī)劃、環(huán)境、消防、人防等政府監(jiān)管內容的修改及設計變更,是否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4)核查是否在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上涂改。
Ⅲ 核定原則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文件簽章不完整或由不具備資格人員簽字。
(2)重要設計變更未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
(3)涉及政府監(jiān)管內容的修改及設計變更,未獲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4)文件有涂改和刪除且未按程序要求重新核定。
(5)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工程洽商中應變更的未有變更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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