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邊坡塌方
。1)未根據(jù)土質(zhì)按規(guī)定放坡或加支撐;
。2)坑槽上口無擋水措施,地表水浸泡坑邦、基底;
。3)防水措施不當,地下水浸泡坑邦、基底;
。4)邊坡頂部活荷載過大,或堆荷距坑邊太近;
(5)附近有打樁等動荷載;
。6)舊房基礎在基坑上方,距離太近;
。7)冬施按動土放坡,開春化凍;
。8)地下管線滲漏;
。9)舊人防坑道,舊地下管線未堵,下雨灌水,突發(fā)性瀉入基坑;
(10)放坡不夠或槽底挖偏、挖小,在無防塌方措施的情況下隨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擾動
。1)測量不準,機械開挖與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2)機械開挖予留量過小而超挖;
。3)施工運輸機具直接進入坑底持力層,基底擾動;
。4)坑底暴露時間過長,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3、釬探不符合要求
。1)未按有關規(guī)定釬探(即300mm一步,共五步,作好記錄,并附平面圖;1500mm間距梅花布點;ф25釬桿,10公斤穿心錘,500mm自由落距);
。2)釬探深度不足,有弄虛作假現(xiàn)象;
。3)釬探布點太稀;用大錘擊打,記錄不詳;
。4)釬探記錄無分析,可疑點未作處理;或處理部位方法未作認真記載;缺設計、勘探人員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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