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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17: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背景及問題
2000年2月底,無錫市文管會委托我們進行了“文淵坊”項目的前期策劃和保護性方案概念設計。這是一個探索性及挑戰(zhàn)性很強的特殊項目,為我們保護與利用城市遺產(chǎn)的工作提供了一個很理想的實驗對象。
擬建中的“文淵坊”位于無錫市中心,處于即將拆遷的傳統(tǒng)民居形式的居住地段,內現(xiàn)有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秦邦憲故居為主的幾幢文物建筑需要原地保護。同時,無錫市文管會還決定將附近因地段改造而無法原地保存的景福樓、牡丹書屋及舊方書屋三個市級文物及文廟戟門、明倫堂、學宮和秦氏對照廳易地移建于“文淵坊”用地中。這些都是保護級別不高,但具有無錫地方風土特征的老房子,故均為典型的無錫地方風土建筑。由于保護資金不足,而地段又位于市中心,具有很好的區(qū)位條件,因而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對地段進行保護性開發(fā),以開發(fā)“養(yǎng)”保護,維持日后正常運轉。所以,“文淵坊”雖不大,地段內卻有三種類型的建筑:原地保護的和易地移建保護的老建筑,以及用于商業(yè)開發(fā)的一部分新建筑,這些建筑經(jīng)過整合布局后,將成為無錫市最有城市地方特色的大眾休閑觀光場所之一。
可以預見,這樣一種情況復雜的保護和利用項目,必定會引發(fā)一系列的矛盾與沖突。
首先要面對的一對矛盾,是建筑保護與商業(yè)開發(fā)之間必然存在的利益沖突。保護原則要求不折不扣地實現(xiàn)對建筑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維護,而市場卻遵循利益驅動法則,絕不會犧牲商業(yè)利潤去遷就保護原則,甚至會為了經(jīng)濟效益而不惜侵害保護對象,這樣的事例在各地比比皆是。因此,如何化解保護與開發(fā)的矛盾,做到適度開發(fā)下的有效保護,就成了非常棘手的難題,其實質是如何處理因保護帶來的經(jīng)濟補償問題。對于開發(fā)商在保護方面的付出,一般的補償方式是在保護地段的邊緣或以外給予一定的開發(fā)面積,并在諸如市政配套及容積率指標上予以優(yōu)惠。但這樣的開發(fā)敏感而危險,應以不危害到保護的大原則為度,也就是說,保護是根本,補償性開發(fā)是手段,本末不可倒置。因此這樣的項目必須選擇有實力、有眼光、有品位的“儒商”來參與,不能讓其落入那些對保護對象及所在地段的綜合價值缺乏判斷力,只是作純粹房地產(chǎn)算計的商人手中。
其次,在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問題上,也存在不同的認識。特別是對保護級別較低的文物建筑,是因循被動保護的規(guī)則,僅僅接受少量人流的參觀或空置在那里,還是采用積極保護的方法,對其內部空間進行適度而合理的利用,也是一種兩難的抉擇。一般的保護規(guī)則包括:應當完整保護從單體到群體的各個組成部分,保護歷史建筑原有的特征、內涵及環(huán)境氣氛。這要求盡量減少展示和保護措施對原有環(huán)境的影響,避免受保護建筑及周圍地段使用功能的改變。然而,對于現(xiàn)實情況千變萬化且錯綜復雜的大量風土建筑來說,如果在保護與利用中嚴格執(zhí)行這些規(guī)則,往往困難重重,甚至根本無法操作,其結果是使那些不怎么引人注目的保護對象冷落凋敝,門可羅雀,以致終遭毀棄;如果過分強調以開發(fā)促進保護,又很容易落入破壞性利用的市場陷阱。我們認為,在風土建筑的保護中,不可能采取一種“一刀切”的標準和規(guī)則,而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保護的大原則下做一些相得益彰的創(chuàng)造性工作。譬如對“文淵坊”中保護等級不高的風土建筑,保護的目的主要是力求創(chuàng)造留有歷史記憶的城市空間,因而對其內部進行適度的二次功能開發(fā),不但合理而且可行。
最后,對于地段內補償性的新建部分,是采用傳統(tǒng)的建筑形式,搞相似中的諧調,還是賦予新的建筑形象,強調新舊間的對比與沖突,拉大與受保護對象的時間距離,更是一個易引起多方面爭議的問題!拔臏Y坊”的實驗,就是我們嘗試做出的理解與回答。
二、基地及相關條件
“文淵坊”擬建基地位于無錫市中心繁華地帶崇寧路北側,文淵路和新生路之間,并在東、西兩區(qū)之間擬新開南北向圖書館路,總用地面積約1.4hm2.基地內大部分建筑為十分破舊的居民住宅,為傳統(tǒng)民居形式,其中也夾雜著大量解放后新建、增建的住宅樓,建筑質量一般,無甚保留價值;刂車h(huán)境經(jīng)過長期發(fā)展,傳統(tǒng)元素已痕跡無多,建筑大都為現(xiàn)代形式的住宅和商業(yè)用房,其中,左側中山路崇寧路口有兩幢20層左右的高層建筑,右側基地后則有第一人民醫(yī)院新建的20層左右的高層建筑,這些現(xiàn)代建筑尤其是高層建筑對基地內的受保護建筑有著不可避免的影響。
“文淵坊”用地中的建筑,可以按保護方式分為原地保護與易地移建保護兩類。原地保護建筑中,西區(qū)內現(xiàn)存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名人秦邦憲故居,為典型的無錫地方宅院,原為當?shù)孛髑刈寥绲募艺,建于清光緒末年,共六進二十余間。秦邦憲幼時因家境清寒,租用其中第三進居住達6年,度過其少年時代,F(xiàn)由多戶人家共同使用,由于內部結構、管線年久失修、嚴重老化,加上各戶自行的加改,使故居原貌已不完整。東側的秦淮海祠,始建于明,為紀念宋代婉約派詞人、“蘇門四學士”之一的秦少游所建。現(xiàn)存建筑尚留有門屋和其后的兩座小屋,質量一般,亦屬市級文物建筑。東區(qū)內現(xiàn)存的秦氏承志堂,是普通民宅形式,保留狀況尚好,與其東側的兩座擬保留民宅同屬文物控制性建筑。
搬遷來的建筑中,景福樓、牡丹書屋及舊方書屋原為秦氏章慶堂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已毀。章慶堂始建于清雍正四年(1726年),后歸于如皋教諭秦鼎云,為秦氏子孫世居。章慶堂原共六進,其中的第五、六進即現(xiàn)在稱為“景福樓”的這一部分,而牡丹書屋及舊方書屋原位于前兩進西部院落中。景福樓的轉盤樓形制為江南一帶特有的建筑形式,并且是無錫現(xiàn)存最早的轉盤樓,有較高的價值。文廟戟門、明倫堂和學宮為原無錫縣學內建筑,是古代無錫唯一的官立學校,位于現(xiàn)學前街,創(chuàng)建于北宋。現(xiàn)存建筑為清同治年間重建,保存情況尚好,然周圍環(huán)境現(xiàn)狀不容樂觀,已全部為現(xiàn)代建筑所占據(jù),比“文淵坊”地段的條件還要差得多,實際上已無法原地保存了。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決定將其移建于“文淵坊”地段中易地保護。秦氏對照廳,為原秦氏寶彝堂住宅的一部分,始建年代不詳;雖為宅第的一部分,但對照廳廳堂、廂房配以園林小品,反映出明清江南水鄉(xiāng)的住宅特色。這些風土建筑現(xiàn)在都要到“文淵坊”基地里來“避難”了。
三、保護性概念設計
1、保護性利用對保護對象進行合理利用,是一種明智的保護策略,這一點在文物保護界早已形成共識。良好的使用不僅有利于文物建筑的日常維持,更有利于其社會效益的發(fā)揮。同樣的理念,更應該適合于數(shù)量上大得多的,又未被列入文物保護范疇的風土建筑。因此,對于風土建筑的再利用,除了有利于其自身的保護外,還可以作為對開發(fā)商的一種補償。如果按傳統(tǒng)的解決方法,僅將之作為古物“標本”來觀賞,未免有些一廂情愿,顯然沒有多少吸引力,對于“文淵坊”中所要保護的這樣的對象來說更是如此。無疑,對風土建筑在保護中加以利用,是一種必然的結果。
通過對“文淵坊”的現(xiàn)狀分析,基本肯定了老建筑二次功能開發(fā)的可行性。秦邦憲故居保存尚完整,又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因此,以其為核心建立無錫名人紀念館。以原地保護的秦氏承志堂、秦淮海祠等,易地搬遷的景福樓、牡丹書屋、舊方書屋、文廟戟門、明倫堂、學宮以及對照廳等,共同組成無錫傳統(tǒng)風俗民情觀光廣場。對以上部分風土建筑進行二次功能開發(fā),并結合新建筑,舉辦傳統(tǒng)工藝品展銷、民間藝術演示,開設城市書畫展廊、無錫地方風俗茶軒、地方中醫(yī)堂診等,使“文淵坊”成為類似上海的豫園、南京的夫子廟那樣的大眾休閑場所和旅游點。實現(xiàn)文物建筑在適度利用下的積極保護,使歷史地段煥發(fā)出生機和活力,從而提升無錫市城市文化的發(fā)展水平和品位。
一般來說,風土建筑的平面和空間都是很簡單的,沒有特定的功能特點及相應的形式特征,因而使用靈活,可以有多種用途。在項目建成開業(yè)后,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重新進行功能調整,以獲得最佳的綜合效益。這就意味著項目完成之時,風土建筑的保護與利用工作才真正開始。明智的經(jīng)營管理者應當審慎而靈活地將建筑保護與商業(yè)經(jīng)營結合起來,將當?shù)氐娘L土民俗融合進去,在風土建筑受到保護的同時,使一些以其為背景的風俗活動獲得某種程度的延續(xù),全面提升保護性開發(fā)地段在城市中的潛在價值和文化品位,這樣做或許還會產(chǎn)生一點“品牌”效應,長遠來看將會為保護性開發(fā)帶來更大的經(jīng)濟效益。
據(jù)記載,無錫舊時的風俗活動十分豐富,廟會頻繁,有著名的“十廟”之說。舉辦廟會時,迎神賽會、節(jié)場等儀式也同時進行,情景十分熱鬧。此外,還有農(nóng)村地區(qū)的廟會、北塘香會、三月香汛、行業(yè)茶會等各種有趣的風俗活動。這些風俗活動直到20世紀50年代以后才基本停止下來。如果能利用“文淵坊”將這些風俗中的有益部分復活,如可以取北塘香會中觀燈的傳統(tǒng)舉辦燈會等,顯然是很有意義的。
2、空間整合如果將兩種類型的保護建筑并列在一起,實際上類似于“集錦式保護”的做法。即將原來沒有空間關系的建筑搬遷后小規(guī)模地組織在一起,包括將一個文物建筑單位搬遷到其他文物建筑單位的區(qū)塊,或是將不同地方搬遷來的單個建筑按地方建筑群的典型類型組合成新的建筑群或者城市民俗廣場。這樣一種做法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不合適的,因為搬遷過程中不僅損失了原有的歷史和環(huán)境信息,在重新整合的過程中也臆造了不同來源的文物之間本不存在的時空關系。因此,從歷史環(huán)境“真實性”的角度來講,這樣做確實有悖常理。但是,對于那些連生存都無法保障的零散的風土建筑來說,這卻是保護策略上一種較好的選擇,甚至是一種不得已情形下的必然抉擇。整合后的單體建筑是“真實的”,群體空間卻是“類型的”,也即具有某種地方特征的空間關系,實際上有點類似于一個精心布置的露天博物館,本地的一些風土環(huán)境特征可以在此得到集中的展示。
在“文淵坊”的空間布局上,突出風土主題,強調以老建筑組成“核”,新建筑只在東西向側翼布置成“殼”。同時對異地搬遷來的與原有的兩類保護建筑進行空間整合,盡量考慮吸收當?shù)仫L土建筑的群體布局特點。如在基地的東區(qū),由于原地保護建筑的位置和布局很不規(guī)則,因此,搬遷保護的建筑在布局時與之穿插配合,經(jīng)過空間整合,形成收放自如、類似于無錫典型傳統(tǒng)街道和市井形態(tài)的外部空間。又如在西區(qū),將移來的戟門、明倫堂和學宮仍按原來的軸線關系進行空間組織。戟門原為文廟大門,以其作為“文淵坊”西側主入口,在形與意兩個方面都是貼切的。景福樓在老建筑中的觀賞性最強,故作為東側入口廣場的主景;牡丹書屋和舊方書屋把在入口兩側,取意古代的“塾”,可作為古籍書店使用。這樣,“文淵坊”兩側的建筑群均有一個開放性的廣場,形成了風俗場所的外部空間。
3、風格協(xié)調“文淵坊”設計的另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處理新建筑與老建筑之間的風格協(xié)調。由于基地內原有保留建筑與易地移建的文廟戟門、學宮等被整合在一種新的整體關系中,具有風土特征的老建筑已有一定的規(guī)模,只要控制住新建筑的體量,就能保住老建筑的主導地位和環(huán)境氣氛。因此,東西兩側的新建筑在一定的控制下,擬采取現(xiàn)代風格,與老建筑“相反相成”,拉開時間距離,使二者間在對比與沖突中取得和諧,以反襯出老建筑的特色,體現(xiàn)出保護的目的。老建筑是整修后的基地內文物建筑,新建筑則借用了一些當代建筑的局部。這種虛擬性的結合,意在說明“和而不同”的更新概念。在直接發(fā)生沖突的部位,以玻璃連廊作為過渡空間,使二者既分割又聯(lián)系;由于玻璃連廊的作用,二者在內部空間上成為一個整體,有利于對老建筑的再利用,同時避免了兩種建筑作為毫無關系的個體而獨立存在。最后,坊內廣場、道路、綠地和小品均結合歷史保護地段的性質進行設計。如硬地以石材、傳統(tǒng)大方磚、小青磚組合鋪砌;燈座、小雕塑等均采用亦新亦舊的形式,以體現(xiàn)歷史感和傳統(tǒng)氛圍,加強新老建筑間的和諧。
四、小結
“文淵坊”是一個研究性很強的項目,對于探索風土建筑保護性利用的方法具有一定意義。尤其是對于那些零散分布、在大片改造中無法保留的風土建筑,包括那些具有風土特征的文物建筑,“文淵坊”的實驗作為一種初步的嘗試,提出了一種化解矛盾的策略和途徑:在盡可能為城市留下一些歷史記憶,留下一些文明進程物證的同時,把保護性利用融入到城市生活的發(fā)展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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