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文件
摘要:浙江2014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時間為6月23日至7月2日。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1日至3日,繳費時間為:7月16日至2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5日至17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4〕17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10月18日至19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中的《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型和主觀題型組成,客觀題型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guī)定的位置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
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蓋章、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6月23日至7月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tǒng)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guī)格要求處理幫助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于7月1日至3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qū)的市(含義烏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附件1)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qū)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xié)會(杭州市下城區(qū)百井坊巷77號百井大廈15樓,聯(lián)系電話:0571-85160678,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考人員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經紀業(yè)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房地產估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并將審查通過的上述報考人員資料于7月7日前送至當地人事考試辦。
請各市務必于7月10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序號以電子版形式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xù)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xù)考人員,請于7月16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5日至1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
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杭州。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房地產)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及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
六、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打印考試成績。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建設(房地產)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M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以確??荚嚬ぷ鞯墓健⒐?。
3.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4年6月11日